在联盟发展的成熟阶段,适合采用独立第三方管理模式,即专利联盟的管理事务托付给一家与专利权人没有人事和资本关联的独立第三方承担。
这种模式可以极大地消解联盟形式可能面临的垄断指控,而且避免了某些强大成员对联盟的直接操控。
同时作为专业化机构的运营也更具有稳定性,企业也可以全心去做自己的事不过由于是委托第三方机构管理,主要的获益者除了联盟内的各成员外,还将包括第三方的管理机构。
对于第三方管理机构,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与政府沟通,建设专利信息平台
管理机构应主动与政府机构沟通,使政府发挥应有的主导作用,组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介组织、行业协会、企业等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专利信息服务的平台和专利管理平台的建设。
要开发出规模大、质量高、专业化的专业信息资源库和通用的、面向公众的、方便实用的专利信息检索系统、专家咨询系统和专利信息分析系统,帮助我国企业随时掌握与专利有关的最新资讯。
(2)制定专利联盟的运行原则
联盟的运行原则是企业自愿参加,管理机构组织协调,专家支撑服务;盟内资源有偿共享,通过产权协调合作,谋求共赢发展。
要加入联盟,必须填写《加入联盟申请表》,经批准后,即成为联盟正式成员。
(3)开展知识产权法律咨询服务
设立知识产权法律咨询急诊室,聘请知识产权法律专家就诊。
当联盟成员遇到困难时,可通过管理机构的电话、传真或e-Mail提出请求,也可以通过管理机构的网站提出请求,寻求解决方案,必要时,应成员的邀请,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或专家将深入到联盟成员的所在地进行辅导服务。
2.联盟工作内容
在联盟发展成熟时,其知识产权积累量丰厚,在行业中大量地进行了许可,具有相当的话语权,所以联盟应该站在更高的高度,以更长久的眼光对其未来进行战略性的规划,具体如下。
(1)制定行业技术标准与市场标准
要与跨国巨头展开直接的竞争,就要建立国内企业的专利池,并通过有效的市场运作使技术成果转化为自主市场标准,直接参与国际技术标准的确定,由规则的参与者转变为规则的制定者,做到以技术控制市场、创造市场,并非仅仅追随市场。
成为所属行业的技术标准与市场标准的制定者是专利联盟发展到成熟阶段的标志,也是专利联盟的发展所追逐的最终目标。
专利联盟要最终能够成为行业标准的决定者,有三个方面的潜在条件:
一是当联盟发展到最成熟的阶段时,专利联盟组织拥有大量的专利,具有垄断势力的潜在可能性,由此专利联盟能够协调产量控制和制定共同价格,并且有可能用来建立标准,开发新产品,形成强的市场势力。
二是当专利联盟发展到成熟阶段,其运作可以对外来进入者或竞争对手构建技术与市场壁垒,由于联盟的影响力,强迫竟争对手接受包含竞争者不需要或不想要技术的一揽子专利许可能够获得高额利润。
成功地提高竞争对手成本的战略,能够起到排除竞争和(或)进行掠夺式定价的作用,并且在一些情况下能够将竞争对手逐出市场,从而维护已有的技术标准与市场标准。
三是当专利联盟发展到成熟阶段,已经成为了行业内部一个重要的中介组织,因此能够争取政府政策的倾斜与支持。
(2)专利中请国际化,开拓国际市场
我国企业发展的最终目标不仅仅是守住中国市场,同时也要积极进攻国外市场。
鉴于专利权的保护是有地域限制的,在制定自主技术标准、围绕其构建专利联盟的过程中,我国企业也要积极地走出去,到美国等发达国家大量部署技术标准的核心专利。
企业在积极进行国际申请时,申请地域可包括出口市场、潜在市场及原料供应国。
值得注意的是,鉴于每个国家的专利制度都不尽相同,我国企业在申请之前应该了解该国或该地区的专利制度。
例如,美国实行的是先发明制,即一项专利只授予最先发明此项技术的申请者,这和我国的先申请制不同。
此外,在进行国际申请时,还要注意国际优先权原则。
在经济全球化、知识产权保护日益国际化的背景下,企业竞争力的强弱不再取决于资本、劳动力,也不是企业的厂房、机器设备,而主要是取决于企业的核心技术优势。
为此,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纷纷构建以专利技术为后盾的技术优势。
在此背景下,我国企业要阻止国外企业的进攻,就必须大力发展自主专利技术,以专利为盾牌。
另企服快车面,我国企业国际市场的开拓,靠过去那种打价格战的方法,效果已十分有限。
这是因为,离开了专利技术的保驾企服快车,即使通过价格竞争获得了短期的竞争优势,这种竞争优势也不会长久。
因此,我国企业要想挺进国际市场、共茶得将发展,就应当精心培育企业自主专利技术,利用专利对其产品和技术进行保护、以技术垄断权和市场垄断权作为武器,排挤竟争对手,从而获得可持续的竟争优势。
(3)提高应诉能力,摆脱技术上受制于其他实体的可能性
专利联盟发展到成熟阶段,将在本行业内部建立绝对的技术优势,摆脱技术上受制于联盟外技术实体的可能性。
在市场竟争日趋激烈的今天,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技术已成为决定市场成败的关键因素。
随着中国企业越来越多地参与国际竟争,其面临的困境也越来越明显,由于没有自主专利技术、难以制定自主技术标准,我国企业只能作为拥有核心专利技术的外国公司的打工者,逐渐沦为没有自主品牌、自主技术的廉价“代工商”。
事实上,在目前国际市场竟争十分激烈的情况下,我国企业往往由于没有自主知识产权,而导致不但谈不上发展,甚至难以生存。
面对经济全球化与市场一体化的态势,面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种种规定和要求,面对国外企业的专利打压,我国企业只有通过自身努カ,提高创新能力,拥有自主核心技术。
加速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才能突破国外的“专利圈地”。
从长远来看,国内企业若想提升自己在国际市场竞争中的地位,必须发展自主专利技术并努力性其纳入技术标准。
这不是单靠某个企业的力量可以实现的,在我国组建专利联,发展专利联盟,最终目的要彻底摆脱技术上受制于其他实体,特别是国外技术组织的打压与控制,通过专利联的发展成熟建立专利预机制,开展专利可下业务,促使专利与标准的结合,可以提高我国企业的集体应诉能力,共同应路国诉讼,在知识产权方面形成对外国公司的反包围局面。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