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专利证书之后,其权利也并不是稳定的,规定任何人只要有正当的理由及证据都可以去向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宣告该专利权无效。这个程序就是专利无效宣告。下面详细了解专利无效宣告的相关内容。
专利无效宣告事务
专利无效是指专利局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已经被授予的专利权进行审查,一旦认为其不符合取得专利权的条件而不应当被授予专利权则宣告专利无效以自始剥夺其权利,并通过公告取得公信力的行政行为。
专利权无效相关法律规定
按照《专利法》第45条规定,专利权的无效是指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其目的是为了纠正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做出的错误授权决定。因此,专利无效程序所针对的对象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所授予的专利权。
《专利法》第46条对决定程序及相对人的复议权作了如下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专利无效宣告制度
专利无效宣告制度是法院或专利机构依请求宣告有缺陷的专利无效的制度。各国受理专利无效宣告的机构不同。
专利请求宣告无效的理由
请求宣告无效的理由一般有:
(1)由于实质上的理由不应授予专利权。例如,专利的主题缺乏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专利的主题不在授予专利权的范围之内等。
(2)被授予专利权的人无权取得该专利权。例如,专利的主题是取自他人的说明书、附图等,或取自他人使用的方法,而未经本人同意。
可以提出专利无效宣告的人
关于可以提出无效宣告的人,中国采用任何人均可提出宣告无效的请求。
依中国专利法的规定,无效宣告的请求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也可以在专利权人提起侵权诉讼中以该专利权无效作为抗辩,请求法院中止诉讼的进行,同时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的请求。在专利无效问题作出终局决定以前,法院应暂停侵权诉讼。
专利复审委员会关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无效决定是终局的,当事人不能起诉。但关于发明专利无效的决定,如请求人或专利权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重新审査。
专利宣告无效后,即产生社会性的效力和追溯的效力,前者指无效的决定不仅对请求人和专利权人生效,而且对一般社会公众产生效力;后者指专利被宣告无效的决定追溯至专利权授予时,即专利权视为自始不存在。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