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真正写好专利远非想象中那么容易,一位技术人员曾经问笔者“你们帮我写的专利,我大多看不懂,反而其它普通公司给我写的专利读起来都语句通顺,是不是你们搞技术的人语言表达不好啊?”的确,《专利法》、《专利审查指南》等法规都对专利申请文件的清楚表达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审查员也在专利审查程序中要求申请人尽量清楚、简单地表述。
因此,一些人认为,严格按照审查指南的要求把技术写清楚了就是好专利。
然而,审查员的目的是为了方便专利的审查、阅读和保护公众利益,但专利代理人接受专利申请人的委托,必须站在权利人角度,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为权利人尽量争取大权益。
因此,代理人撰写的权利要求一定要没有歧义,但又要用多种限定的语句将要求保护的内容与现有技术分开,同时这种限定后的内容还要尽量包含更大的保护范围。
而一般的技术说明性文字所起到的功能是让技术人员能读懂技术原理和技术思路,它们的作用是让读者清楚、易懂。
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为了实现自身目的,其在文字表达上必然精雕细作,晦涩难懂。
加之很多技术概念的内涵、外延具有边界的模糊性,为了满足法律对清楚的要求,代理人不得不创造很多新名词,新限定方式对技术概念进行修正。
可以说,高质量的权利要求一定是专利代理人绞尽脑汁后,在综合了技术、法律、逻辑和未来可能性后对技术保护方案的文字表达。
鉴于以上的理由,而一般专利申请人又难以快速分辨专利撰写质量的好坏,一个供专利申请人迅速鉴别专利文本质量的方法:
首先,通读权利要求,如果权利要求语言平淡、可以一口气读完,那么可以判定,这篇专利的代理人没有花费多少心思,其质量很可能较差;反过来,如果这个权利要求,开始读起来拗口,但仔细按照汉语语法分析,却是主、谓、宾、定、状、补语的运用都符合规范,那么也可以初步判断这篇专利是专利代理人经过深入思考后的语言表达,它的质量应该是靠谱的。因此,读不懂的专利权利要求才是好专利,这句话在很多时候是对的,而那些读起来朗朗上口的权利要求,很多时候是没有经过深入思考的产物,很难说是好专利。
个人认为撰写时应当头脑清楚,思路清晰,层层设防。
写出的权利要求书要有层次感。
在新申请时首先可以写一个保护范围稍大的独立权利要求,之后,再一点点的增加技术特征,最终落实到最小的保护范围是个优选的实施例,另外,要准确取舍所要保护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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