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冒充专利和假冒专利的区别是什么?对于企业的发展来说,在最先一开始的时候可以说专利产品都是含金量比较高的,同时也比较受人们的青睐,也恰恰基于专利的各种优势,也导致了现实中有的人为了获利,就开始对专利产品进行假冒,通过对他人专利权的侵犯,来为自己获得非法利益。
冒充专利和假冒专利的区别是什么?
1.规定范围不同
(一)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a、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b、未经许可a,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c、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d、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二)冒充专利行为
根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冒充专利行为是指,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行为。
《专利法实施细则》新增的第85条穷尽性地规定了五种冒充专利行为,即:
a、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非专利产品;
b、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继续在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上标注专利标记;
c、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
d、在合同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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