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就要到3月份了,届时会有很多新规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其中微信收款码3月新规表示个人收款码不能用于商业经营,那么微信收款码新规具体是什么样的?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微信收款码新规详情解读,感兴趣的小伙伴一起来看一下吧。
微信收款码新规
1、POS收单实行“一机一户”的严格管理,3月1日起经营款通过联结对公户的POS机收款了。POS机不允许联结私卡经营性质的款了。
2、限制个人收款码(即个人支付宝二维码和微信二维码)远程收取经营款:
对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其收款码(支付宝二维码和微信二维码)要进行分类管理,区分个人和特约商户,有经营活动的划入特约商户范围,各个终端机构应当为其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单位支付宝二维码和单位微信二维码),并按照特约商户条码收付款进行严格管理 。
即:个人收款码(支付宝二维码和微信二维码)不得用于经营收款。
3、该规定从2023年3月1起执行。
4、各个经营主体应在3月1日前申请单位支付宝和单位微信,来收取经营款项,不再用老板个人的支付宝或微信收取经营款项了。
5、3月1日后是私卡、私宝、私微,再也无法隐瞒未开票收入进行偷逃税了。
以上就是微信收款码新规解读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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