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类型有三种,不同的专利类型有不同的特点和作用。申报专利时,可根据技术的特点和权利的要求来选择合适自己的专利类型,这样,才能对自己的技术实现最大化的权利保护。
专利申请的类型
发明专利:针对产品、方法或者产品、方法的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针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如何确定申请哪种类型
1、技术可申请哪些专利类型
在确定一项技术要申请何种类型的专利时,首先要确定该技术能申请什么类型的专利。例如,如果涉及产品的结构,则可以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如果涉及产品的配方、制造方法,则可以申请发明而不能申请实用新型;如果想保护产品的富有美感的外形,则可以申请外观设计;如果该外形还具有功能性,从结构上解决了技术问题,则在申请外观设计的同时,还可以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
2、时间、费用的考量
发明申请需要经过实质审查才能被授予专利权,在实审程序中,审查员会通过检索来判断发明是否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因而发明申请的授权周期较长,费用也较高。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主要进行形式审查。虽然实用新型目前也进行一定程度的新颖性审查,但是,相对于发明来说,实用新型的授权难度仍然较低。因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授权周期和费用都比发明低。
3、一案两报及一案三报
《专利法》第九条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也就是,对于同一发明创造,申请人可以进行一案两报,即同时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利用实用新型的授权快的优势尽早获得专利保护。但是,该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不能同时存在。在发明符合授权条件时,申请人可以通过放弃已授权的实用新型来获得发明授权。当然,这不排除申请人通过对发明的权利要求作出修改,而使发明和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不同来同时获得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
除了一案两报,如果发明和实用新型还涉及产品的外观,则可以(最好同时)对产品的外观提出外观设计申请,以获得更全方位的保护。如果可能进行三种或两种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申请,则应当避免在一件申请公开后再提出另一申请,以避免在先申请影响在后申请的新颖性或创造性。
知识经济时代,知识转变为权利离不开知识产权的确权,专利申请就是其中的一种。申请专利,要选对申请类型,合适的专利类型能将技术保护范围最大化,技术价值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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