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专利的作用之一就是为了能够给我们的产品做广告宣传,提高知名度的同时,也提升用户对我们产品的信任,但是有很多人都在问一个问题,专利标识应该怎样正确标注呢?今天广州专利申请公司就来为您介绍一下。
NO:如何正确的标注专利标识?
一、专利权被授予前在产品、该产品的包装或者该产品的说明书等材料上。
必须如此标注:中国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专利号(例20131025***33)+“专利申请尚未授权”。
二、 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之后的专利权有效期内,专利权人或者经专利权人同意享有专利标识标注权的被许可人可以在其专利产品、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该产品的包装或者该产品的说明书等材料上标注专利标识。
必须如此标注:中国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例20131025***33)
NO2: 什么是专利假冒行为
一、下列行为属于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假冒专利的行为:
(一)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
(二)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或者终止后继续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或者未经许可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注:专利权终止前依法在专利产品、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在专利权终止后许诺销售、销售该产品的,不属于假冒专利行为。)
(三)销售第(一)、(二)项所述产品(销售不知道是假冒专利的产品,并且能够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销售,但免除罚款的处罚)
(四)在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中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称为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将专利申请称为专利,或者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公众将所涉及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
(五)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六)其他使公众混淆,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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