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员应设法在补正通知中指出申请文件中存在的所有格式,专利申请初步审查原则初步审查应遵循以下原则:(文件对于申请文件中存在的缺陷可以被补正消除的申请人补正应给予机会,(申请人应彻底检查申请文件和其他文件中存在的格式缺陷,必要时可以给申请人两次以上补正或者发表意见的机会,只有当申请文件中存在的物质缺陷明显存在并影响到出版物时,(审查员申请人提交或启动的程序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在给予许多补正机会时。
应该给予申请人发表意见的机会,至于申请文件中存在的不可逾越的缺陷,(缺陷除申请文件被拒绝的情况外,才应指出并处理该物质,只有在补正或陈述意见后,审查员要注意不要耽误专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公布专利申请的期限,应当告知申请人可以同时启动的后续程序,缺陷不能消除,以使发布的文件格式满足要求,才能做出拒绝决定,(5)审查员无论做什么样的处理,需要作出视为未提出、撤回或驳回的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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