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国家版权局31日发出通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公布的说明指出,草案借鉴其他知识产权法律的做法,增加了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执法手段的规定,特别是增加了查封扣押权。
国家版权局31日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的简要说明中,对“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执法手段”进行了说明。
说明指出,中国著作权保护制度实行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双轨制,但是现行《著作权法》中没有规定任何行政强制手段,尤其在网络技术迅猛发展互联网上侵权盗版现象普遍甚至在某些地区、领域和环节还十分猖獗的形势下,这种立法上的不足和欠缺已经严重影响和制约了著作权行政保护的有效性和威慑力,不利于打击侵权盗版行为,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特别是一线执法部门在实际执法和社会监管中反应强烈。
为有效有效打击侵权盗版行为,完善中国著作权行政保护制度,草案借鉴其他知识产权法律的做法(《商标法》第五十五条、《专利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增加了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执法手段的规定,特别是增加了查封扣押权。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