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计局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其负责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等四部法规实施情况。据悉,2014年1月至12月,该局审计(调查)819个单位,查出违规金额6.94亿元、损失浪费金额1540万元,核减投资额22.49亿元,促进增收节支29.86亿元。
同时,该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2014年1到12月全市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619份,以公众监督推动问题整改。
报告称,市审计局2014年部署开展民生建设项目专题绩效审计,首次以涉及民生的政府投资项目为载体,集中对轨道交通、水资源环境治理、医疗卫生、中小学教育、前海合作区建设五大板块开展绩效审计(调查)。2014年1~12月,市本级共对764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核减22.46亿元,提出审计建议共计20条,首次披露了政府投资项目中的质量问题,指出水环境整治项目、征地拆迁项目存在的问题。
同时,市审计局还组织力量按时完成由市长批示交办的两项重大审计任务:
市给排水管网运营维护及污水处理情况绩效审计调查和市污泥处置投入、建设及营运绩效审计,从管理体制、投资方式、建设管理、运营管理、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等方面揭示问题,提出建议。在组织部门委托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2014年全市共完成108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查出违规问题金额8575万元,其中市审计局完成对24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
95%创投机构未加入行业组织
市金融办在报告中反映,“创业投资条例”规定“凡在特区内登记注册的创业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管理机构,应当加入创业投资同业公会。”截至2013年11月底,我市股权投资基金业企业累计7834户,而创投公会自2000年成立至今,会员机构仅300余家,只占全部创投机构5%,绝大部分机构游离于行业组织之外。
市金融办在报告中称,2013年3月1日起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对商事登记工作进行改革创新,其中一些新规定对于“创业投资条例”相关条款的实施造成了困扰。如,无须验资、取消年检等,对于条例的实施可能带来更大的监督管理风险。建议市人大组织协调市政府相关部门,尽快召开座谈会,切实落实“创业投资条例”的相关规定。
公众可对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据悉,此次提交报告的6家单位分别是市发改委、市财政委、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和市金融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负责实施的法规目录、法规是否实际执行、每项法规主要制度的实施情况、法规实施中存在的立法问题和实际执行中的问题等内容。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针对相关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传真:82001124;邮箱:
jhysw@szrd.gov.cn。(来源: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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