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GB 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食品标签上可以标注注册商标或未注册商标。注册商标需按注册样式标注,未注册商标应避免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食品相关的商标主要集中在第5类及第29-33类。
食品标签上的商标使用常见问题
(1)核准范围外使用:注册商标不能在核准范围外使用,需另行申请。
(2)改变商标颜色:注册商标指定颜色的不能随意更改,未指定颜色的可以自由附着颜色,但不能侵权他人商标。
(3)功能描述:商标名称不能包含广告宣传、过度修饰等词语,如“营养意面”为不规范名称。
(4)商标授权: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但需标明被许可人名称和商品产地,并报商标局备案。
(5)境外商标使用:未在我国注册的境外商标不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食品商标可作为未注册商标使用,但必须符合《商标法》规定。
(6)驰名商标标注:企业网站上使用“中国驰名商标”字样需判断是否为广告宣传及商业使用范畴,如非突出使用,则不属于违法行为。
商标在食品标签中的使用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商标的定义、分类、使用规则以及常见问题。正确使用商标不仅有助于品牌识别,食品商标还能避免法律风险。食品企业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商标使用,保护自身品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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