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从她发出的指控来看,受害者已经超过8人。吴亦凡代言相关的品牌也纷纷与其解约,央视也直接撤掉了此前为吴亦凡宣传的歌曲,其他吴亦凡所转发的代言微博也大多被品牌方删除或者隐藏。事情闹得如此之大,吃瓜群众们也坐不住了,纷纷骂起了吴亦凡。网友:加拿大人吴亦凡滚出中国。
截止目前,微博上吴亦凡相关热点阅读量已经达到15亿左右,且娱乐榜热搜高居不下,粗略一看,竟高达二十多个相关热点,甚至吴亦凡事件已经成为韩网热帖,韩国网友也在议论纷纷,若都美竹指控都为事实,从法律上来说,吴亦凡至少十年牢狱之灾,且因吴亦凡是加拿大籍华人,事情将会更加复杂,你觉得吴亦凡会凉吗?
正常来说,一般艺人如果不触碰法律,且道德层面没有大问题,因为众多的利益交错,鲜有直接被“封杀”的,但吴亦凡目前被受害者指控的强奸迷奸未成年人,比起去年某女星找人生孩子事件,恶劣程度实在有过之而无不及,如果女朋友很多只能让大众在道德上对吴亦凡进行谴责的话,那么诱骗未成年女性发生关系就是严重违反了我国的法律条例!具体来说是哪几部法律?
其一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即便是吴亦凡给钱给物使得女性自愿与之发生关系,按照卖淫嫖娼的处罚也应拘留10日以上15日以下。
其二则是触犯了刑法的强奸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那么吴亦凡到底有没有强奸呢?根据都美竹公布的信息我们可以做以下推断:
第一,都美竹指出当时自己是被灌醉的,醒来就在吴亦凡床上了,且自己当时处于未成年状态,只有十七岁,从这里我们可以明确看出吴亦凡诱骗了都美竹,并且通过灌酒的方式,趁都美竹醉酒无法反抗之际与之发生了性关系,这已经违背女性意志,构成以其它手段强奸妇女。
第二,都美竹爆料自己在锤吴亦凡的同时,有数名未成年女性找到了她,并提供了被吴诱骗的证据,试问如果这些被害者是自愿的,为什么要多此一举提供证据帮助都美竹呢?
第三,都美竹表示现在仍然有两个女孩被骗身体后目前仍是未成年。
第四,都美竹已经明确表明自己还有别的证据,至少可以让吴亦凡坐十年牢,联系上条大胆推测,或许存在受骗时14岁以下的未成年受害者也未可知。
就在几个小时前,又有被吴亦凡哄骗的女生站出来公布了两人的聊天以及见面记录。事到如今,不管吴亦凡事件如何反转,全网群嘲已经让他的事业,名誉受到了重创,而目前事情仍在持续发酵,这场你死我活的舆论斗争,谁又将最终胜出?从笔者个人的角度出发,我希望都美竹真的掌握了切实证据,在这场斗争中站到最后,我也支持都美竹,因为girlshelpgirls!不知你们对结果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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