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的兴起,各种各样的计算机软件流传、兴起。很多企业、高校、银行都涉及到了计算机软件,这也使得计算机软件获得了长足的进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也被越来越多人所提及。为此记录了关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一些问题。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否必须登记
2.计算机软件登记了有什么作用
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如何登记
这三个问题应该是很多著作权人都会有的疑问,一来对著作权不失特别熟悉,也不知晓著作权登记究竟有什么作用,下为解答: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否必须登记?
著作权的取得分为强制登记与自愿登记,多数国家采取自愿登记原则,即著作权的取得自作品完成之日起就自动获得了,登记并不是著作权产生的必要条件。我国采取的就是自愿登记原则。有些人会说:91年颁布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24条规定了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办理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是根据本条例提出软件权利纠纷行政处理或者诉讼的前提。因此软件必须办理登记,否则被侵权都没办法诉讼。
这条法律确实存在过,但很快就被后来93年最高院的《问题通知》中否决了,在02年的新条例就完全废止了该项条例,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登记并非是强制性的,是否登记也完全取决于自愿;著作权是自软件完成之日起就已自动获得,软件著作权的取得与登记没有任何关系。
2.计算机软件进行著作权登记有什么作用?
计算机软件无论是否进行著作权登记,都不会影响其著作权的产生,但是计算机软件进行著作权登记更加利于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直白的说,就是更快捷更方便地维权。我们都知道,互联网如此发达的今天,各种侵权事件是一直存在的。在诉讼过程中,如果没有进行著作权登记,那么计算机软件想要举证证明权利归属是非常麻烦的。但拥有了著作权证书,举证义务就更容易履行。
并且国家对进行版权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财政部、税务局也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企业进行高新认定时,具有软件著作权证书是能够加分的。
3.计算机软件如何进行著作权登记?
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流程为①提交材料并缴费至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软件登记处、②等待通知、③领取证书
提交的资料应该包括:申请表(在线填写、打印并盖公章)、文档(用户首次、操作首次、设计说明书等任选其中一种)、源代码(必须是编译前的源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软件在表现形式上是非常抽象的,软件的整体制作过程是不能够用语言来简单的表述的。那么软件武汉著作权登记效力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接下来,就让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吧,希望能让大家对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有个比较清晰的认识。
1、登记是软件著作权获得行政和法律保护的前提
根据1991颁布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办理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是根据本条例提出软件权利纠纷行政处理或者诉讼的前提。”该规定很没有道理,没有登记的软件就不受行政保护,甚至被侵权了,向法院提起诉讼都不可以。虽然不明说软件一定要登记才受到法律的保护,实际上就将没有登记的软件置之法律保护之外,可以认为软件著作权登记带有一定的强制性。
2、软件著作权是否登记完全取决于自愿
根据2002年颁布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七条规定:“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该条规定的是“可以”,可见软件著作权登记不是强制的。是否登记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自愿。
3、软件著作权登记与取得著作权没有任何的关系
大家最关心的还是软件著作权问题,软件如果不登记可以取得著作权吗?这个疑问在《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有明确的解答,该条例第五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
版权侵权主要是侵犯版权人的财产权利,特别是目前关于作品版权的纠纷时常发生。那么,对于版权侵权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其实主要有四种途径,分别是自行协商,调解,仲裁和民事诉讼。下面,跟随一起来看看具体的情况吧。
一、自行协商:当双方因为版权问题而产生纠纷时,首先应该考虑的解决方案自行协商。自行协商是解决国家版权局保护中心之版权侵权的较为快捷的方法。如果双方不愿意协商或者是没有达成协商,可以再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调解:调解就是指双方当事人在产生纠纷时,由第三人协助然后协商解决版权纠纷问题。第三方调解人的选择范围十分宽泛。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调解委员会,版权行政管理机构,律师或者是双方都相信的机构、个人来进行调解。调解的基础是双方自愿,调解并不是解决版权纠纷的必须程序,双方当事人若不愿意调解或调解协议没有达成,又或者是调解后反悔的,都可以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民事仲裁;按照版权法的相关条例规定,双方可以依据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庭申请仲裁。如果双方没有达成仲裁协议也可以根据版权法规定的仲裁条例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但仲裁仅包括于因合同产生的纠纷,并且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时必须要有书面协议。一旦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有效的仲裁协议,法院就不再对此项纠纷有管辖权。
仲裁庭所作出的裁决为一局裁决制度。也就是说一旦仲裁庭做出决议后,当事人因同一著作权的问题再次向仲裁庭提起申请或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法院或者是仲裁机构都不会再接收此案件。仲裁庭作出的仲裁决议同法院的判决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该履行裁决。如果有企服快车当事人不执行仲裁裁定的,可以向执法机构请求强制执行。如果法院认为仲裁裁决有不合法的地方,此时纠纷双方可不再执行裁决。
四、诉讼;诉讼是解决版权纠纷较为普遍的方式。当产生版权纠纷时如果双方都不愿意进行协商或者是不愿意进行调解时,可以选择民事诉讼。如果双方没有达成一致协议或者是认为仲裁机构的裁决有不合理的地方,也可以申请民事诉讼。在发生版权纠纷时诉讼虽然不是较为快捷的解决方式,但一直都是较为基础的解决途径。当侵权行为十分严重,并已经构成犯罪时,应向相关公检法机关报告。
软件著作权也就是大家说的版权,是指作者对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权和财产权的总称。著作权就是保障财产人的利益。有时候会出现需要转让著作权的情况,那么软件著作权转让事项如何办理呢?一起来和小编了解下。
1、已登记软件的著作权发生转让、承受、质押、著作权人名称变更的,权利继受方办理武汉著作权登记,合同当事人办理转让和专有许可合同登记,办理软件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以及变更或补充登记等申请,均需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概况查询,查询结果是办理上述登记申请的文件之一。
2、申请表应当在线打印,请勿擅自更改表格格式。
3、文档和源程序的页眉上应当标注该申请软件名称、版本号和页码,并应当与申请表中相应内容完全一致。
4、软件为升级版本的,应在申请表软件基本信息栏中的软件作品说明中,选择修改项并填写修改说明,前期版本已登记的应填写原登记号并提交原证书复印件。
5、软件著作权人如果是通过受让方式取得的,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方式有两种:A类--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即以受让方为申请人填写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B类—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证书”。即以转让方或受让方为申请人填写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和专有许可合同登记申请表”。
6、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应加盖公章;应提交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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