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是有风险,并不是百分百保证。在创业之初,创业公司最好是先创建一个品牌。换句话说,它必须有一个响亮的名字,并且可以被公众记住。然而,往往陷入“商标纠纷”的陷阱,而且大多数创业公司都遇到过类似的事情。那我们应该如何解决商标争议问题呢?下面,企服快车财务就给大家细细讲解。
对于快速发展中的创业企业来说,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该怎么做才能不让自己辛苦打造的品牌形象付诸东流,不让自己努力赚的钱成为赔款装进别人的口袋呢?
我们先来分析产生商标争议问题的原因:
他人注册在先
商标局审查员在进行审查工作时,首先会对商标局数据库现有的商标信息进行对比,发现同一名称同一类的商标,这根据“在先申请原则”对你注册的商标予以驳回处理。
商标近似被驳回
两个商标在文字字形、读音、含义、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整体结构、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容易令公众产生误认或混淆的,一般会被认定为近似商标而被驳回。
商标名称属于通用名称、描述性词语
行业内通用的名称以及仅仅描述了产品特征的词语是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
商标缺乏显著特征
当申请的商标过于简单,如使用简单的线条、普通几何图形时,审查员会认为该商标缺乏显著特征,不具备可识别性,而被驳回。
使用了不被允许注册的标志
《商标法》规定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名称、国旗、国歌在内的若干种不可作为商标注册使用的标志,其中,地名以及容易使公众对商品质量、产地产生误认的名称或标志都不可注册为商标,若不小心使用了不被允许的标志作为商标注册,则会被驳回,不予注册。
产品上市之后,尚未注册商标,导致被抢注
通常创业公司只有两个选择,要么联系到在先商标的申请人去协商转让,支付昂贵的转让费,或者放弃该商标,启用新商标。从创业的角度来说,这两种结果都对企业的影响非常大。
商标在这个快餐文化的时代,想要容易被别人记住,首先是快;在现代生活节奏快速的情况下,标志设计要一目了然,简练明确;其次就是准确性,也就是反映内容的准确性,公司、集团、商社、商品的性质特点,要紧紧地把握住;再次是信息量,就是反映内容的广度和深度。
这种情况主要是创业公司经营者本身缺乏商标先行的意识,也对商标注册缺乏了解,认为只要取个名字就能进行注册,所以一直拖到产品上市,才发现原来商标注册遵循“在先原则”,他人近似或相同商标申请或注册在先,自己的商标不能通过审核,届时反而影响自己的商业计划的实施。
所以选择商标需要谨慎,否则前期付出的推广努力和已经建立起来的品牌效益只好付诸东流。
我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也就是说,在程序上,所有被商标局驳回的商标申请,均可以在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驳回复审,要求重新裁定。这也是商标局给每一个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非常公平。
以上就是企服快车财务整理的商标争议问题的解决方法,如有不解之处,欢迎随时咨询企服快车财务,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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