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来简单的说一下什么是互联网出版,互联网出版其实质就是网络信息服务商将自己或他人作品经过选择和编辑加工,登载在网上或者通过网络发送到用户端终端,供网络用户浏览、阅读、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
如果您想要进行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出版物的网络传播和登载,应如何去操作呢?首先必须要进行版权局的认可。
那怎样取得版权局的认可呢?就是您必须要申请下来互联网经营许可证,具体的申请步骤如何呢?
一、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申请条件:
从事互联网出版业务,除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以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确定的出版范围;
(二)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三)有必要的编辑出版机构和专业人员;
(四)有适应出版业务需要的资金、设备和场所。
二、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申请流程:
申请从事互联网出版业务,应当由主办者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
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申请材料:
申请从事互联网出版业务,应提交以下材料:
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制发的《互联网出版业务申请表》;
机构章程;
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
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编辑、技术人员的专业职称证明和身份证明;
工作场所使用证明。
四、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审批时限:
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书面通知主办者;批准的,颁发《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不批准的,说明理由。
五、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申请地点:
新闻出版总署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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