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高梅Metro-Goldwyn-Mayer (MGM)是好莱坞八大电影公司之一,拍摄了《乱世佳人》、《魂断企服快车》、《绿野仙踪》、007系列、霍比特人系列以及动画《猫和老鼠》等经典影视片,并提出设立奥斯卡终身成就奖,包括七部《猫和老鼠》在内,米高梅一共有23部动画片获得奥斯卡奖或提名。
也许你对米高梅这个名字不太熟悉,但米高梅电影公司的狮子吼片头和“雄狮利奥(Leo The Lion)” 一定会给你留下深刻的印象。
中国也出现了“米高梅”影城:米高梅(中国)影业,其全称是深圳市米高梅影业有限公司。
在米高梅(中国)影业的公司介绍中这样写道:作为美国米高梅影业集团在中国大陆地区好合作伙伴,是目前国内好一家集影片投资发行、影院规划建设、影院运营管理于一身,整合了电影全产业链的影业公司。
米高梅(中国)影业使用了米高梅经典的“雄狮利奥”标志,然而,出人意料的是,所谓的“中国米高梅影城”与作为美国好莱坞八大电影公司之一的米高梅竟然没有任何关系。
据微信公众号“上海浦东法院”消息,米高梅集团旗下米高梅电影公司、米高梅公司以不正当竞争纠纷、侵害商标权纠纷为案由,专程来中国提起两起诉讼,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这两起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两案中侵权方均被顶格判赔300万。
法律上关于不正当竞争和商标权有哪些规定?在本案中是如何使用的?本期文章将围绕此案进行简要探讨。
一、不正当竞争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本案中,上海浦东新区法院从以下三点分析米高梅(中国)影业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米高梅”字号在电影业内是否高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
米高梅(中国)影业使用“米高梅”字号及“METRO GOLDWYN MAYER”“METRO-GOLDWYN-MAYER”标志是否具有授权及关联关系;
米高梅(中国)影业实施的行为是否足以引人误认为其与米高梅集团及两原告间存在特定联系,产生混淆。
浦东新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米高梅”字号属于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米高梅(中国)影业注册、使用mgmchn.cn、mgmchn.com域名,从事授权加盟、开办米高梅影城项目等行为上述行为足以欺骗、误导消费者,已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注册商标专用权
我国《商标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浦东新区法院认为,在米高梅公司享有“米高梅”“MGM”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情况下,深圳米高梅集团在同一种服务上使用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且将“米高梅”作为企业字号在相同服务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该案承办法官杨捷表示:“外国企业在中国投资经营大可放心,因为在司法实践中,无论是‘中华老字号’,还是‘好莱坞老字号’,如果法院在诉讼程序中查明其相关知识产权确实受到了侵害,都将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予以平等保护、严格保护。”
商标律师封跃平律师指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不仅仅指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的行为,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只要容易导致混淆,就属于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损害的情形,同样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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