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影视行业的资质。有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我们可以从事微电影、专题、专栏、综艺节目、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以及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一般来说,文化媒体和影视制作公司都是做这类节目的。
那么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条件是什么呢?
1.申请的企业必须是内资公司,不得涉及外资。
2.企业应至少提供3名影视相关从业人员。
3.申请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
4.在公司营业执照中增加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5.办公空间证明。
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所需资料:
1.申请报告;
2.营业执照章程;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请表;
4.主要人员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2)公司三名广播电视相关人员毕业证书(如影视、摄影、灯光、导演、武术、编剧、场控等)。
5.办公空间证明。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批准;其他机构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向当地新闻出版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经省级新闻出版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材料准备齐全的,审批时间约为20-40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1:在互联网上涉及视频展示的,必须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2:如果是有偿向互联网用户播放视频的活动,还需要申请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ICP许可证);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指录播活动,播放录制视频;如果是实时直播,需要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具体申报程序:
1.受理: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材料目录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2.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符合法定行政许可条件。
3.决策:标准与审查标准相同。
4.制发校核,通知送达:
(1)申请文件及其附件齐全、规范、有效,法律文件应完整、正确、有效,送达文件及归档应及时、准确、完整。
(2)及时、准确、全面地听取申请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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