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已经渗透到人们的生活中,各种直播和短视频已经成为每个人生活和娱乐的重要组成部分。注册一家从事互联网行业的企业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是,互联网企业需要申请哪些行政许可才可以正常经营呢?
什么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文网文)是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从事商业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其中商业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盈利的目的。
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文化活动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
商业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通过向互联网用户收费或通过电子商务、广告、名称赞助等方式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为互联网用户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活动。
哪些企业需要办理文网文许可证?
企业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流通文化产品,主要包括:
(1)网络音乐娱乐、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2)音乐娱乐、表演剧(节)目、表演、艺术品、动漫等文化产品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中。
怎样办理文网文许可证?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文化部提交初审意见,文化部应当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说明原因。
文网文许可证申请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应当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设立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1、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确定;
4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的需要,取得相应的资格;
5、设备、工作场所及相应的管理技术措施,满足互联网文化活动的需要;
6.符合文化部关于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7、根据《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商投资的意见》,不接受外商投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申请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允许香港和澳门的服务提供商设立由内地控制的商业互联网文化单位;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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