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国内的很多热门综艺节目都是从国外引进或是抄袭海外综艺,如《了不起的挑战》与《极限挑战》、《世界青年说》与《非正式会谈》等节目,前者都是买了国外版权的,但后者并没有。近日,有消息称我国本土原创爆款网综《这!就是街舞》得到国际市场认可,已经计划在10余个国家播出,更创下了国内网综海外版权的价格新高。
2010年以来,中国的综艺节目市场经历了飞速发展的成长期,企服快车面是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另企服快车面则是中国买家的豪买。在经历了将近十年的发展历程,优质的海外版权模式几乎已被中国买家买尽。除此以外,也有很多引进版权的综艺节目因权属不清、未经许可改编歌曲等问题,不断引起社会关注,让制片方陷入一个又一个纠纷当中。
通常,大众认为的抄袭,主要看的是节目游戏、环节等创意层面的相似度。比如《奔跑吧兄弟》中脚踩指压板狂奔做任务、撕名牌大战等游戏内容,中韩跑男游戏设置相似度很高,但因为买了版权,所以这样的设置是被接受的,如果没买版权,那就侵权了!
也有人说,著作权保护的是独创性的表达,但不保护思想。通常我们说的买综艺版权,实际上引进的是节目的模式、具体制作的操作规程等。综艺节目模式是创意、流程、规则、技术规定、主持风格等多种元素的综合体。综艺节目模式属于思想,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比如节目中的游戏设计,这是一种创意,属于思想,不受著作权保护。当看到两档节目出现相似游戏环节时,著作权法并不能认定其存在侵权。
既然节目“套路”和“模式”不受著作权保护,那我们买版权买的是什么?综艺节目的版权保护又是包含哪些内容呢?
引进国外综艺节目,所签订的实则是一份“综艺节目模式引进合同”,其中包括综艺节目的文字脚本、制作宝典、节目大纲、分镜头剧本,同时会对购买方提供技术咨询、人员培训等后续服务。也就是说引进的不仅是节目模式,还有“综艺节目的制作剧本”。在综艺节目中,创意、技术、规则、主持等属于思想,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舞美设计、文字脚本等是独创性的表达,受著作权法保护。
此外,就整个综艺节目而言,在具体实施综艺节目模式里的诸多具有版权的环节,也就是一些具有独创性的作品,则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综艺节目是盈利性的商业运作,电视台及制作公司作为实际经营者,也要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制。如果俩综艺节目模式过于相似或故意模糊宣传,造成群众混淆误认,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从而受到处罚。高价购买版权(实际是签署引进协议)未尝没有规避这方面风险的意思。
“快餐”式综艺作品层出不穷,从市场出发,如何才能让作品“活”得更久、更接地气、更具生命力,已成为国内一些综艺电视人的思考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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