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票也可以抵扣进项税?票据可以按票上抵税吗?今天作者一次性解释了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如何抵扣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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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票也可以扣除这种情况!
情况一:一家公司的财务人员收到了两张网约车的税票,分别是纸质普通票和电子普通票,因为两张都是普通票,所以没有扣除进项税。
正解:网约车的电子普通发票可按税票上注明的税款,抵扣进项税,纸版普通发票不能抵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海关总署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9年第39号海关总署公告) 第6条第一项:
第六,经营者购买中国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允许从销项税中抵扣。
(一)经营者未取得增值税发票的,进项税进项税暂按下列要求明确
获得电子普通增值税发票的,税票上注明的税款;
情况二:A公司财务人员收到2张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1张左上方标志”通行费”文字和税率栏表示税率,另外一张左上方没有”通行费”字眼,税率栏目表示”不征税”。
由于两张都是普通票,所以没有扣除进项税。
由于两张都是普通票,所以没有扣除进项税。
正解:左上方标志”通行费”字眼,税率栏目显示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税率栏目显示”不征税”进项税不能从发票中扣除。
政策依据: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第二条第一项第一项(交通运输部公示2024年第24号),国家档案局有关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发布归纳的公告。
第二,通行费电子票据分类
(一)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通行费发票)。
通行费发票包括左上方标志”通行费”税率栏目表示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发票(以下简称税票)及左上方无”通行费”字眼,税率栏目表示”不征税”通行费发票(以下简称非税收发票)。
客户经营性收费道路,经营管理人出具纳税税票,可按规定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客户可以通过充值方式预付通行费,etc客户服务机构可以出具不征税税票,不能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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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
票据不能按票上抵税!
情况一:甲公司财务人员从普通纳税人手中购买了农产品,收到的专用票上注明的金额为10万元,税额为0.3万元。
会计人员根据税票上注明的税款申请进项税抵税。
正解:从普通纳税人处购买农产品并取得专用票的,进项税不按票上的税额抵扣,而是按专用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
可以扣除进项税=10×9%=0.9万;
10.3-0.9=9.4万的货物记录成本。
待领费时,若用于制造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则进行加计扣除。
收到的专用票应进行审核,并在本期转出进项税。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和增值税相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第二条:37号:
经营者购买农产品时,按以下要求扣除进项税:
(一)除本条第(二)项规定外,经营者购买农产品,取得普通纳税人出具的增值税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增值税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费书上注明的增值税为进项税;按照简单的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发票的,按照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取得(出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进项税按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购买价格和11%的扣除率计算。
2、《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率的通知〔2018〕第二条:32号:
经营者购买农产品时,原扣除率可达11%,扣除率调整至10%。
3、《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海关总署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9年第39号海关总署公告)第二条:
经营者购买农产品,原扣除率为10%的,扣除率调整为9%。
3、《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海关总署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9年第39号海关总署公告)第二条:如果经营者购买农产品,扣除率可以调整为9%,原本可以使用10%的扣除率。
经营者购买用于制造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进项税按10%的扣除率计算。
情况二:甲公司会计人员收到税控设备技术维护费专用票,按票上税申请抵税。
正解:技术维修费用可持税票全额扣除。
取得的专票认证扣除后,需要转出本期进项税。
技术性维护费用首先要全额记入“期间费用”,有应纳税额的全额抵减,不足以抵减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及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相关政策的通知(税务〔2012〕第二条、第三条、第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