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在社区做公益普法的时候,很多人问我:“吴律师,法人是什么?",“他们要我当法定代表人,当还是不当?",“合伙创业是创办公司吗?当时赔钱怎么负责?“在普通人中,这个关键是很多人不清楚,但对于小企业经营者,特别是法人和非法组织,有很多定义是模糊的,怀疑,最后或担心责任和风险,因此,我用这个问题做一个简要的表明,努力让每个人都有一个清晰的认知。

为了便于理解,首先将公司、企业和俗话所说的人、自然人分为两类民事主体。人,很容易理解,是我们单独参加日常社会活动的人。“法人”所说“法人”、“非法人组织”是法律制定的“人”。因为组织是人的结合,很多人都参与其中,所以他们把这个整体当作“人”来对待。组织是一个参与社会活动的人,所以他们有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作为民事主体。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都是多人参与的部门组合。我们应该如何区分它们?承担责任的方法是什么?

因为非法人组织在现实生活中涉及普遍,不能细化标准, 所以法律展开了不完整的例子 。俗话说,遇到繁琐的问题,首先要学会用“招式”-枚举法,先把问题分开。每个人都认识了非法人组织,理解了这一点,然后排除了这一点。其他人将被归类为法人。与自然人相比,一切都很清楚。自然会有意想不到的情况。对于法人的概念,我们以后再专业谈。

“非法人组织”只是一个组织,一个集合的民事主体,具有以下特点:

1.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例如,如果几个合作伙伴创建了一个“三毛贸易银行”,他们可以“三毛贸易银行”的名义签订合同。

2.有组织结构、场地、资产、依法登记的基本前提。

3.一般而言,投资者在对外承担责任时,都要承担责任无限责任。比如个人独资公司已经资不抵债,机构已经没钱了,所以这部分负债要由设立人自己负责。

那是什么属于“非法人组织”呢?

《民法典》和《民诉法解释》确定了以下几种:

1.个人独资(不要与“一人有限公司”混淆,区别在于公司类型栏的营业执照,个人独资表示“个人独资”,一人有限公司表示“有限责任公司、括弧、自然人独资”)

2.合伙企业(几个合伙企业一般属于个人合伙企业,主体依法登记,即合伙企业)

3.不合格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这样理解,xx会计师事务所成都分公司)

4.取得中国许可证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公司(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登记的非法合作经营企业)

5.依法成立的社团组织及其子公司、代表机构(如xx协会、xx协会分会)

6.依法设立并取得营业执照的法人分支机构(保险公司是典型的,xxx财产保险股权公司xxx分支机构或分支机构)

7.领取营业执照银行的分支机构包括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如中国农业银行xx分行或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xx分行或分行)

8.农村企业和街道公司(如广东顺德部分家电行业、新会茯苓厂等。)备案并取得许可证。)

8.别的

除上述非法组织外,其他组合作为法人理解,法人是独立的人,义务组合本身负责,有限,非法组织将涉及背后的“操作人员”,义务无限,建立主体对诉讼主体确认和风险规避具有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