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司法人变更包括:名称变更,住所(营业地点)变更,法人代表变更,经济性质变更等。法人变更后,需要提供资格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其他证书需要更改。非公司法人变更登记程序的详细内容如下:
一、批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和管理规定》及其实施规则。
二、批准标准申请材料完整且符合法律形式。
三、审核,接受并决定批准程序。
四、提交材料
1、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共同授权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印章)和指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签名);
3、永新,营业执照副本。
4、保证书。
5、如果涉及以下事项,则必须提交相应的文件和证书
([1)名称更改:提交“企业名称预批准申请表”和“企业名称预批准通知”;
国务院财税,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批,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副本;
(2)居住地点变更:提交更改后的居住地点使用证明(营业地点);
提交自己房地产的所有权证副本;
提交租赁协议的副本和租赁房屋的房地产证副本;
如果您尚未获得房地产证书,请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书或购房合同和房屋销售许可证的副本;
如果出租人是旅馆或饭店,请提交旅馆或饭店的营业执照副本。如果财政,税收,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决定要求必须报告居住地(营业场所)的变更,以供批准,则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副本;
(3)法定代表人变更:提交“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我签字并盖章);
主管机构(投资者)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签发的原始法定代表人的遣散证书和新法定代表人的证书;
任命证书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如果公司章程规定法定代表人为空缺,而代理人为法定代表人,则在任用证书中应明确指出“宪法规定了空缺,而代理人为法定代表人” 。税收,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告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批准书,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副本;
(4)注册资本变更:全民所有制企业提交《国有资产产权变更登记表》,非全民所有制企业提交验资证明;
如果主管部门(投资者)是工会,则上级工会将颁发证书;
财税,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决定规定,必须报告变更注册资本以供批准,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副本;
(5)业务范围变更:企业注册申请的业务范围包括注册前必须经财税,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批准的项目,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副本许可证或许可证;
国务院的财税,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经营范围的变更必须报请批准,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副本;
(6)投资者变更:提交转让人并接受双方主管当局的批准文件;
如果未指定上述项目来提交副本,则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时,应标记“与原件一致”,公司法人应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