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者在申请许可证时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人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七十八条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警告;行政许可申请直接关系到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申请人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行政许可。
扩展资料
《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二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员工健康管理、进货检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障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对食品经营者的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