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生产或贸易企业,引进出口货物时,应按规定缴纳关税。那么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是怎么计算的?
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怎么计算?
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如下: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1-消费税税率)
从价计征的消费税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是什么?
组成计税价格是指按照计税价格应当包含的因素计算合成的计税价格。我国目前对绝大部分产品都按包含流转税金的实际交易价格计税。但由于某些产品生产经营的特殊性,没有实际交易价格或实际交易价格一时难以确定,在这种情况下,一般应按法定的包含税金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税。
比如:对委托加工产品征收增值税,没有同类产品销售价格的情况下,应当根据销售价格应当包含的材料成本和加工费 (应扣除材料成本和加工费内准予扣除的税金),以及利润计算出组成计税价格计税。
附:进口关税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或原材料(采购价+关税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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