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即征即退:对按规定申报缴纳的税款,符合政策规定的,由税务机关在征税时部分或全额退还。
常见形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增值税即征即退、铂金增值税即征即退、动漫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等。
计算公式: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为例,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
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增值税出口退税: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和流通过程中已经缴纳的增值税予以退还。
常见形式:生产企业出口免抵退税、外贸免退税等
注意事项:出口环节适用的零税率不等于免税!!!
计算公式:以适用出口退税政策的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以外的货物为例
增值税应退税额=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出口货物退税率
增值税留抵退税:当纳税人以往期间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会产生留抵税额;对这部分“可以留到未来抵扣的进项税额”,予以提前退还。
相关政策:自2024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满足条件的纳税人,可以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自2024年6月1日起,满足条件的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可以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计算公式: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取消了60%退税比例的限制)
进项构成比例,为2024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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