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相信大家都有所了解吧,但是其中的误解和缺点你都知道吗,下面呢企服快车财税财务小编就来给大家分享下注册个体户的误解及劣势,一起来看看吧。
一、关于个体户的误解:
1、个体户可以“不记账”
《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凡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设置、使用和保管账簿及凭证,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核算。”
如果实在没有建账能力,人家也明确给出了法子,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者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
因此,不论是公司还是个体户,都必须记账!
2、个体户可以“不交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52号):
只要是小规模纳税人,不管是个体户还是公司都能享受月收入不超过3万元、季度收入不超过9万元免交增值税。3、个体户可以“不年检”
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四条:“个体工商户应当在每年规定的时间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年度验照”。
第二十三条:“个体工商户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办理年度验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吊销营业执照。”
4、个体户可以“不审批”
凡是经营范围涉及前置或后置审批的,个体户和公司一样都需要办理审批!
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二条:“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个体户若有变更事项也和公司一样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
5、个体户不会“被抽查”
很多个体户是自给自足的自由职业者,那么就意味着工商部门不会抽查吗?
当然不是!不仅会被查,而且还会被严查!
因为不少个体户办了营业执照后,在两证整合之前,不及时办理税务登记证,也没有办相关的经营许可证;或是发生变更后没有到工商部门申请变更备案;或是因为经营期间的卫生、环境、消防等问题没有做好维护,存有风险。
二、注册个体户的劣势
1、个体户的名称中不能有“公司”二字;
想要高端大气上档次,还是注册公司吧。如果您注册了个体户,那可千万不要为了面子擅自在个人名片、经营合同、产品画册等等上面把商户名称改成“某某公司”,会构成虚假宣传、夸大宣传、不正当竞争而被工商部门查处的喔~
2、个体户不能转让
个体户的经营者,不能像公司那样可以转让。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条“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
3、个体户不能开分店
一个个体户只能有一个经营场所,一个人只能注册一家个体户。
4、个体户拉不来投资人和合伙人
个体户的经营都是以个人为经营者且承担无限法律责任,况且个体户没有股份之说,没人愿意合伙、投资一个个体户。
5、个体户经营风险比较大。
个体户承担的是无限责任,一旦产生债务问题,设立个体工商户的,个人经营的,你将以个人全部财产承担责任;家庭经营的,将以家庭财产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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