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案件中,如果异议人构成了“**销售”行为,则该行为本身可能对商标使用取得合法权利产生影响。具体处理方法如下:
1. 如果异议人已经申请并获得了该商标的注册证书,那么需要根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通过撤销或无效宣告程序,剥夺异议人对商标的权利。
2. 如果异议人是在商标申请或审核过程中构成了“**销售”的行为,那么需要针对该行为进行判定和处理。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的注册条件包括:商标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商标不得侵犯他人已经取得的专用权;商标不得与他人已经在同一商品或者类别上使用并已知名的商标混淆。如果异议人的行为已经涉及到商标侵权,则可以通过商标侵权诉讼等方式对其进行惩罚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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