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所享有的独占的、排他的权利。在我国由于商标权的取得实行注册原则,因此,商标权实际上是因商标所有人申请、经国家商标局确认的专有权利,即因商标注册而产生的专有权。
在商标的使用过程中,有时候发生一些情形可能会导致商标权终止使商标无效的情况。商标专用权的终止是指商标注册人由于法定的原因导致商标专用权的丧失,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哪些情况下会发生这些情形呢?
1、注册商标法定有效期限届满又未办理续展注册,商标权因此停止;
商标注册的法定有效期限为十年。期满后,假如在注册期限和宽限期期满后都仍未注册,商标局则会刊出该商标,其商标权也会停止。
2、商标注册人自动申请注销注册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商标权停止的景象之一就是商标注册人因为企业经营失利或替换商标原因等不再使用该商标,而自愿主动到商标局请求注销注册,然后停止商标权。
3、注册商标争议被商标评定委员会裁决吊销注册商标,而导致商标权停止;
因为运用了禁止性注册标志或禁止性运用标志等注册商标导致注册的商标被商标评定委员会裁决吊销注册商标,使商标权停止运用。
4、商标权人死亡或许停止而导致商标权停止;
自然人和法人都能够成为商标注册人,可是假如商标权人死亡或停止,即失去行为能力,不能再使用商标权。
5、商标注册不当,被商标局吊销注册或经商标评定委员会裁决吊销注册,而导致商标权停止;
因为商标注册人是以不正当、钳制、期满等不良手段进行商标注册,商标局或商标评定委员会能够裁决吊销注册,然后停止商标权。
6、商标注册人违背商标法规定被商标局吊销其注册商标,导致商标权停止;
商标注册后绝不是没有任何风险的,“撤三”、“ 无效”、“终止”都是可以让商标权丧失的原因,一旦商标权终止,会对生产经营者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经营者要随时了解自己的商标权情况,才能避免商标权终止的发生。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