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在商标业务受理窗口采用在线申请方式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工作人员会先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基本符合规定的,通过网上服务系统接收申请文件。之后商标局会对申请文件进行进一步审查。
经进一步审查合格的,商标局发放缴费通知书,申请人缴费后予以受理。经进一步审查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申请人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指定内容通过网上服务系统在线进行补正。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的,保留申请日期;期满未补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进行补正的,商标局不予受理。
《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商标注册申请缴费通知书》《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以电子方式送达申请人,申请人可通过申请时填写的电子邮箱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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