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场商标主要属于第29类、30类、31类、32类、33类、41类、43类、44类,主要根据是农场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来选择商标类别。

29类:肉蛋奶、家禽、腌制的水果蔬菜、坚果、菌菇等产品;

30类:开飞、茶、蜂蜜、米面制品、五谷杂粮等粮食类食品;

31类:海鲜、蔬菜、水果、种子、活家禽以及农作物等产品;

32类:啤酒矿泉水;

33类:白酒米酒葡萄酒等;

41类:文化体育娱乐活动服务;

43类:餐饮住宿服务;

44类:农业园艺服务。

农场所涉及的产品或服务也可能在这些类别之外,最终商标类别还是根据农场所涉及的经营范围去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