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对商标价值的认同与企业创品牌意识的增强,强大的经济利益驱动下的假冒他人商标的“搭便车”行为也相伴而生,而且,这种行为日益增多并出现了一些新形式。
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销售金额指的是什么金额?
是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
如何界定是否明知?
(一)知道自己销售的商品上的注册商标被涂改、调换或者覆盖的;
(二)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承担过民事责任、又销售同一种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
(三)伪造、涂改商标注册人授权文件或者知道该文件被伪造、涂改的;
(四)其他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情形
情节严重指哪些情形?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指哪些情形?
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数额巨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案说法:
2021年6月2日,被告人曹某将从他人处购买的4件(共计24瓶)假冒飞天牌“贵州茅台酒”,以55,800元的价格销售给鲁某,鲁某共支付酒款56,000元。。
法官讲道理:
本院认为,被告人曹某以非法牟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⑴被告人曹某构成自首,累犯,未退交违法所得;认罪认罚。综合全案情节,本院决定对被告人曹某从轻处罚。判决如下:被告人曹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