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对企业核心商标的全面保护或商标防御性保护的考虑,很多企业会集中在某个类别申请注册多件商标或在多个类别申请多件商标以求全面保护自身的商标权益。
但是《商标法》又规定:“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那么企业如何既能全方位保护知识产权,又能在注册中减少商标驳回的风险呢?
1、控制商标申请总量。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判断商标申请是否构成“恶意注册”时,通常会考量该申请人名下的商标申请总量。
(1)在已有在先注册商标的情况下,避免重复申请;
(2)若商标被驳回,如有成功可能性,积极提起驳回复审及行政诉讼,避免此后重新申请。
2、控制同一批次或阶段的商标申请数量。数量不要过多,如超过上百件就很可能存在认定“恶意注册”的风险。
3、同一批次或阶段所申请的同一名称商标所涉类别不要过多,不要明显超出经营范围。比如,对于一般规模或者传统行业的企业,如果一次性在三四十个类别申请商标,就有可能被认定“恶意注册”。如若必须在新的行业领域申请商标,可以变更登记,增加相应的经营范围。
其实管经营范围这事,商标哥认为,用处真的不是特别大。现在企业好干,很有可能一开始想干的事不赚钱,然后又干别的,这很正常。经营范围变更并不难,毕竟麻烦。法无禁止即可干,限制多了不利于经济的发展。
4、必要时主动撤回商标注册申请或注销注册商标。如果发现正在申请中的商标或者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确有可能被认定“恶意注册”,难以辩驳的,可以考虑主动撤回商标注册申请或注销注册商标,以避免产生不利的法律后果。
5、商标获得注册后定期核查使用状态,尽量予以使用并保存使用证据。即使商标获得注册,仍有可能被他人以“恶意注册”为由申请无效宣告,或者被他人以“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申请撤销(即申请“撤三”),从而存在商标被无效的风险。
因此,商标核准注册后,要注意定期审查注册商标是否有实际使用,尽量确保对重要商标有实际使用,并保存好使用证据;对于未投入或无法投入实际使用的商标,则提前做好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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