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不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在申请商标注册时都要选择商标注册的类别,而我国的商标分类采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将商品和服务分成45个大类,其中商品为1-34类,服务为35-45类。
为了方便大家选择商标类别,商标分类表中每一类别的标题原则上指出了归入该类的商品或服务的范围,还有各类的注释为为大家提供了选择类别的思路。
但有时候,申请人难免会遇到要申报的商品项目在商标分类表中找不到,应该怎么办呢?
对于没有列在分类表中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申请人可以参照《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每一类别的标题和注释,先确定申报类别;应按照分类原则,使用具体、准确、规范的名称进行填写,要避免使用含混不清、过于宽泛且不足以划分其类别或类似群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
企服快车面要注意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名称本身要表述清晰、准确,符合一般公众的语言习惯和文字使用规则;另企服快车面要注意足以与其他类别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相区分,不应产生混淆和误认。
比如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用“笔记本”指代“笔记本电脑”,但是这并不是规范的简称,在商标分类中,“笔记本”是指纸质文具,属于第16类,如果想注册“笔记本电脑”之类的应选择第9类。
还有关于“熟制品”分类,大多数熟制品均属于第29类,但分别属于不同的类似群,如熟制猪肉属于2901类似群、熟制鱼属于2902类似群、熟制水果属于2904类似群、熟制蔬菜属于2905类似群等等。
因此“熟制品”属不规范的商品名称。
因此申请人在申报时一定要使用具体、准确、规范的商品名称,不过也别太担心,商标局会对申请人申报的商品名称进行审查,不规范的。
发放补正通知书,要求申请人进行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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