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咖啡伴侣一案沸沸扬扬,围绕着商标和通用名称,雀巢公司(瑞士雀巢产品有限公司)和后谷公司(昆明后谷咖啡销售有限公司)展开了激烈的博弈。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是雀巢公司不满意后谷公司注册的一个新的商标“咖啡伴旅”,认为他有傍品牌的嫌疑。

要知道雀巢早在1989年就注册了“咖啡伴侣”商标,是雀巢用于植脂末产品上的注册商标。

而后谷公司所注册商标“咖啡伴旅”同样是用于植脂末产品,商标名字近似,也难怪雀巢会做出这么大的反应。

注册商标名称通用化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根据《商标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对于仅有商品的通用名称的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这句话的大致意思就是,当一个商标沦为产品的通用名称时,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就可以申请撤销这个商标。

如果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咖啡伴侣属于产品通用名称,那么咖啡伴侣这个雀巢公司苦心经营的商标就要丢了。

可能有些人会认为,雀巢公司用了这么久的商标不可能会被撤销。

但是在这起纠纷案之前也有过相关案例。

张裕葡萄酒大家应该都听过,但是你知道张裕公司曾经注册过一个名为“解百纳”的商标吗?而现在“解百纳”被中粮公司、中粮烟台公司、中粮华夏、中粮沙城、王朝公司及威龙公司等6家公司一直使用。

究其原因,就是张裕公司对于“解百纳”商标的不重视,导致大部分企业和消费者都认为“解百纳”是产品通用名称,而后才打响了“解百纳”商标大战,随着张裕公司的妥协,许可上述六家公司无限期、无偿使用该商标,才把“解百纳”这个商标保住。

雀巢公司经营的“咖啡伴侣”和“解百纳”就有些相似了。

事实上,通过后谷公司提交的证据:大量企业注册的经营范围中包含销售“咖啡伴侣”;零点调查公司进行的“咖啡伴侣”公众认知情况调查报告显示,高达近90%的消费者将“咖啡伴侣”等同于植脂末等咖啡调味品;咖啡行业协会关于“咖啡伴侣”系植脂末等商品通用名称的说明等,似乎都表明“咖啡伴侣”一词已成为产品通用名称。

当我们自己的商标有成为产品通用名称时该怎么做

1、在广告中、宣传中,对于注册商标应当标明注册商标标识

如下图,在注册商标右上方放置R标识

2、将商标和产品名称区分开来

例如本案中的“咖啡伴侣”,在广告宣传中应称“咖啡伴侣植脂末”。

著名的任天堂、桑塔纳就通过该方法避免沦为产品通用名称改“任天堂”为“任天堂游戏机”、改“桑塔纳”为“桑塔纳轿车”。

3、发现商标有成为通用名称的趋势时,采取行政手段制止

例如美国克莱勒汽车公司的“JEEP(吉普)”汽车商标在我国虽成为商品通用名称,但企业与有关主管部门联系后,国家工商总局考虑到这两个商标确属驰名商标,发出通知将原“吉普车”改称“越野车”,这就是以行政手段防止商标被通用名称化。

结语

所以,注册商标的相关权利人应当时刻关注自己和他人商标,避免注册商标沦为产品通用名称,莫使多年卖力宣传和苦心经营付之东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