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经营者在主体成立初期,认为公司名称非常重要,寄托着公司的未来发展,但忽略了注册商标的重要性;等真正需要注册商标时才发现,一直使用的公司名称简称竟然注册不了商标,或直接就是侵权的,这可怎么办?

事实上,在商业实践中,一个公司拥有多个品牌商标是非常常见的现象。

品牌商标与公司名称简称不一致,不仅正常,而且在很多情况下是必要的。

因为品牌商标的核心功能是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而公司名称则更多用于法律和行政层面的身份识别。

两者虽然有关联,但其功能和定位并不完全相同。

公司名称通常是企业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法定名称,具有唯一性和法律约束力。

而品牌商标则是企业为了推广产品或服务而设计的标识,可以是一个或多个,甚至可以针对不同的产品线或市场定位设计不同的商标。

例如,宝洁公司(PG)旗下拥有海飞丝、潘婷、飘柔等多个品牌,每个品牌都有独立的商标,但这些商标与公司名称“宝洁”并不直接相关。

这种做法不仅有助于细分市场,还能增强品牌的辨识度和消费者忠诚度。

此外,品牌商标的灵活性还体现在其可以根据市场变化进行调整。

随着企业业务的发展或市场环境的变化,原有的品牌名称可能不再适合新的产品或市场定位。

此时,企业可以通过注册新的商标来适应这些变化,而不必受限于公司名称。

但有些企业可能认为,自己使用公司名称简称作为商标已经有了一定的影响力,如果因为注册商标而改名字,可能会对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这种情况下就需要专业商标代理人对预申请商标做详细的查询分析,确定在先相同或近似商标的状态,如果在先相同或近似商标未使用,可以考虑与对方注册人联系购买,购买无法达成也可以考虑授权,必要时可以通过撤销等方式来清除障碍,从而最终达到使用的目的。

在以上方法都行不通时,申请人最好能改变心态,为了企业的长远发展,适当放弃沉没成本,选择一个更具显著性、更符合品牌定位的名称作为商标进行注册,然后推广使用;如果申请人对公司名和品牌商标名称的一致性有执念的话,也可以考虑等商标注册通过后变更公司名称与商标名一致,一般商标能注册通过,公司名基本没有问题,从而达到二者一致;这也何偿不是一种有效的解决办法。

总的来说,品牌商标与公司名称的不一致是商业活动中的常态,这种灵活性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品牌塑造和市场推广空间。

然而,对品牌商标与公司名称一致性有执念的申请人一定要在申请营业执照前先查询商标,选择成功率非常高的商标名称登记为企业字号,同时申请注册商标,以达到二者一致的效果;这也提醒了我们的申请人,注册商标一定要趁早,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商标的商业价值,为企业的长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