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有些人觉得以前申请的商标不好看了,里面的字体也想换个别的,但是不重新注册,自己换,这样是可以的吗?
一件商标,如果自己觉的不太好看,想改动改动下,比如原来的字体是宋体,想改为隶书,其实这个改动,是要重新注册的,不能随意改动注册什么字体就应当使用什么样的字体,这是商标管理中一贯坚持的原则。但在商标管理中,对于变化不大的改动(如:
注册的是手写体,而在使用时为印刷体;注册是楷体,在使用时为黑体),一般可以维护商标专用权;但是,商标注册人还是将使用的字体形式重新注册为好。小编在商标服务中,发现有些客户还是不太了解商标知识,比如,一件商标,如果标志发生了变化,这个时候,其实是要从新注册的,商标是按分类表来提出申请的,商标的许可只要备案就可以了,但是转让必须得通过登记,只有登记了,商标转让才有法律效力,但是许可没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为他人提供便利条件,使商标发生侵权行为的,只要是故意的,一样构成商标侵权。
更换商标,再将更换商标的商品投入市场,一样是侵权商标权,商标公告期间,外国人根据巴黎公约等,也可以对中国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当然,异议的结果还得由商标局裁定。商标使用和商标注册是不同的概念,有的没有显著性的标志是可以作为商标使用的,但是不能作为商标注册。
对侵犯商标权,专利权的处罚,工商是没办法赔偿侵权额度的。但可以处以罚款,责令侵权行为。
《商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获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因此,文字作为商标注册后,若注册的是简化字,而实施使用繁体字;或注册的是繁体字,而实际使用简化字,都应视为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可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理。
综上所述,对于一件商标,更改了字体相当于一件新的商标,使用更改字体的商标,不但不受商标法保护,有可能还会因此侵害他人的商标权,从而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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