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商品必须进行商标注册呢?《商标法》第六条规定:“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这说明我国在采用自愿注册原则的同时,对极少数产品仍保留了强制注册的原则。目前国家规定实行商标强制注册的商品是人用药品和烟草制品。
之所以规定药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是因为药品直接关系到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通过使用注册商标,企服快车面可以避免不具备条件的企业生产药品,从而监督控制药品企业的生产条件。另企服快车面可以在日常的监督管理中,对药品的质量进行监督,从而促进药品质量的提高。
对烟草制品规定必须使用商标则是为了控制烟草制品的生产。烟草生产既能为国家带来巨大的财政收入,也给人民的身体健康带来不利的影响,因此,国家对烟草制品的生产是严格控制,未经批准的产品无法销售(因其无法取得商标注册),从而控制计划外烟厂的建设,进而严格控制烟草制品的生产。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公布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的通知》,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人用药品包括中成药(含药酒)、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烟草制品包括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
商标也就是产品标识。
产品标识所用文字应当为规范中文。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或者外文,汉语拼音和外文应当小于相应中文。产品标识使用的汉字、数字和字母,其字体高度应大于或等于1.8毫米;
产品标识应当清晰、牢固,易于识别;产品名称包含中英文全程,或者中文拼音。另有对应于全称的企业或产品简称。
企业或品牌名称具备统一的标准字体、标准色、标准大小以区别于同类企业或产品。企业和产品名称应用于企业日常产品、服务、办公、营销行为等公司运作的各个方面,形成完整统一的企业CI系统。所以产品名称是企业识别系统中最重要的一个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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