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授权使用费多少钱?标妹了解到,商标使用费属于特许权使用费之一。《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有明确的定义,是指企业提供商标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商品权使用人应付商品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商标授权又叫做商标许可,指的是注册商标人通过签订商标使用授权合同,授权别人应用其商标注册。被授权者按合同规定从事生产经营(一般是生产、销售某类商品或是提供某类服务),并向授权者支付一定的费用--权利金,同时授权者给予人员培训、组织设计、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指导与帮助。至于商标授权和商标转让的不同,点击“商标转让和授权的使用区别”查看详情。
实际中,授权注册商标使用许可的话,首先就是得双方协商确定好借钱,要是协商不下来的话,或是在协商的时候,是按下面的计算方法确定使用许可费用的:
1、根据产品售价的百分比计算,通常为1%-5%;
2、根据产品利润率计算;
3、根据双方协商确定的一定数额计算。
商标未注册成功,是否被许可人可以作为在先使用人?
商标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
在注册商标申请日之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行为;该在先使用的商标应具有一定影响;被诉侵权行为系他人在原有范围内的使用行为;使用主体应限于在先使用人本人。
商标法第九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到期后被许可人继续使用将构成侵权,造成相关公众对提供的服务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因而继续使用被授权的商标标识的行为构成侵权,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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