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已向工商局分两次申请了营业执照的主体名称变更和地址变更申请。目前进展是,主体名称变更已核准;地址变更预计在6月上中旬完成(取决于工商局的审查程序),届时我司将一并办理所有商标的变更手续。因为确实商标数量逾千件,所以才考虑地址变更完毕之后再一并办理。
近期,以新主体名称申请的商标陆续进入审查,面临因为主体不一致而产生的大量商标被驳回问题。一旦驳回,企业面临高昂的商标驳回复审费用(因为数量确实比较大),另企服快车面,也可能会给局里带来流程、复审审查的大量工作量。
想请局里指导,我们能否发函、承诺地址变更之后一定会办理变更手续,请局里给各审查协作中心统一发函通知,给与审限宽限,暂时不做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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