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制定的《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方案》,切实增强商标工作透明度,提高商标异议裁定工作质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决定自2004年7月1日起向社会公布《商标异议裁定书》,暂定每季度出1期。
经过认真准备,第一期《商标异议裁定书专刊》已于日前通过《商标公告》和《中国企服快车》两种形式公布。
该期专刊汇集了商标局自2004年7月7日至9月20日期间做出的329件《商标异议裁定书》。
向社会公布《商标异议裁定书》,是商标局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要求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商标行政保护工作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推进商标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商标异议案件的审理水平、裁定质量及审查人员的工作素质;第二,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商标工作的透明度,使商标异议审理及裁定工作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有利于加强商标局的廉政建设;第三,有利于普及商标法律知识,增进社会有关方面,尤其是企业界对商标异议审理工作的了解;第四,有利于商标信息资源的共享,有助于业内人士、专家、学者对商标法律实践及理论的研究。
此前,《商标异议裁定书》只发给异议双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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