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对小微企而言,一枚好商标,就相当于一块金字招牌。然而,不少创业者即使注册了商标,却缺乏品牌营销意识,不知如何才能擦亮自己的金字招牌。
舍不得2000元注册费,现在每年损失百万加盟费
蒋治华是获有“名点”、“面条十佳连锁”之称的“蒋一碗”面馆的创始人。10天前,一份“迟到”近10年的商标注册证书,让他终于可以睡上一个安稳觉。经过了近10年的追讨,蒋治华最终拿回了被加盟商抢注的商标。
近年来,重庆小面蜚声在外,但注册商标的则不多,重庆小面50强仅有14件注册商标。在本土小面努力维权的背后,折射出的是重庆小面商标品牌意识的薄弱。
当初舍不得2000元注册费
“原本花2000元注册商标还有些舍不得,没想到竟然花了近10年时间才拿回了所属权,这损失早就不是多挑几十碗面就能抵的。”4月底的一天,接到事务所电话的蒋治华很兴奋。对他而言,这个电话等了快10年。经过近10年的维权,蒋治华终于拿回了属于自己的商标“蒋一碗”。
每年损失至少百万元加盟费
“幸亏是异议成功了,不然真正的正牌反而被‘冒牌’逼走。”蒋治华称,尽管赢回了商标,但10年来,“蒋一碗”损失巨大。蒋治华告诉商报记者,由于“蒋一碗”的商标所有权的归属问题迟迟未决,不少加盟商都心存疑虑,而放弃加盟。“每年都有2~3成有意加盟的商家因此放弃,按每年近百家新增加盟商、每户1万元加盟费计算,至少损失百万元。”蒋治华说。
案件回放,被人抢注晚10多天金字招牌变主人
这起商标之争,要从2004年10月说起,刚刚创业1年的蒋治华受邀参加参加了第五届美食节,“蒋一碗牛肉面”被评为“名点”。这是重庆首个被评为名点的小面,媒体也给予大量报道宣传。借此东风,“蒋一碗”迅速发展了数十家加盟商,辐射全国多地。
同年12月,有朋友提醒将“蒋一碗”注册商标。当时,蒋治华对注册商标还心存犹豫,不曾想,2个月后,我市某高校教师鲜红君就抢先将“蒋一碗”注册到43类餐饮商标上,并于2008年5月在国家商标局公告。“和鲜对比,前后提交商标注册申请的时间就晚了10多天。”蒋治华说。
首次交锋加盟商叫价30万异议申请获商标局支持,眼看自己创下的金字招牌被抢注,蒋治华很不甘心。
鲜红君何许人?蒋治华苦苦思索后发现,加盟商中有一人姓鲜,除了名字与国家商标局上不同,地址、身份证号等都很接近。这让蒋治华意识到,这很可能是对方蓄意抢注,遂联系他的商标代理事务所,向国家商标局提交了商标异议书。经调查,蒋治华曾在2004年11月8日,与赵娟签订加盟协议,在北碚开设一家加盟店。随后,赵娟就抢先在北碚申请了饮食店字号保护。而赵娟正是被异议人鲜红君的侄女。
“鲜正是通过赵娟,得知‘蒋一碗’的品牌价值,抢注了商标。”蒋治华称,起初,他希望通过商谈拿回商标,但鲜却表示,蒋需支付30万元商标转让费,或是让她拿到商标权,许可给蒋使用。
随后,蒋治华委托某商标事务所提交异议书。国家商标局裁定蒋治华提供证据材料、异议理由成立,驳回鲜的商标申请。
二次交锋商标评审委维持原裁定
事情并未就此作罢。鲜不服国家商标局裁定,于2009年5月10日向商标评审委提出复审申请。
“无论是企业字号还是商标的申请时间都要远早于蒋申请注册的时间。”鲜表示,“蒋一碗”是其多年持续使用、并精心呵护的品牌,早在2000年,她就在北碚区开设首家餐饮店,主营面食,由于自己无法分身,才交给侄女赵娟管理。“蒋一碗”从其创业之初至经营多家分店就与其伴随,并于2004年获得饮食店的字号保护,2005年1月21日在43类申请注册商标。
对此,蒋治华提出质疑,既然是鲜创下的品牌,为何不用“鲜一碗”?为何不以本人身份来加盟?……蒋治华称,之所以会将店名取名为“蒋一碗”,是取“以一碗而容百味”、“一碗引来三千客,两根箸挑起四方香”之意,加之自己姓蒋,而得名。
最终,商评委对鲜的主张不予支持,维持了原裁定。至此,历时近10年的“蒋一碗”商标之争终于画上了句号。
记者调查:重庆小面50强注册量仅14件
商报记者近日调查了解到,近年来,重庆小面的名声越来越响亮,但真正注册商标的并不多。
在此前上榜重庆小面50强的名单中,仅有彩电面、董小面、花市碗杂面14家面馆有注册,且部分申请者并非面馆负责人,而是一些科技公司、外地商家。其他面庄不但没有注册商标,有的甚至连字号也没有。例如,老太婆摊摊面被重庆一家公司抢注被驳回;机场面也被北京一家公司注册。
某业内人士称,尽管加盟商抢注商标的情况并不多见,但商标被“熟人”抢注的尴尬事件时有发生。如,小天鹅打造的火锅高端品牌“洪鼎”就曾被一墙之隔的邻居抢注。在他看来,重庆小面之所以难以壮大,就是因为面摊老板商标意识薄弱,辛苦创造的金字招牌常“拱手让人”。
商标被抢注,真正的权利人该如何维权?业内人士介绍,商标权利人平时应注意保留收集和品牌、字号相关的荣誉、新闻报道等材料,一旦发现抢注,可以有效维权。权利人可在商标公告期提出异议,阻止其注册。其次,在商标核准注册后的5年之内,权利人可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商评委撤销其注册商标。此外,若使用商标达到驰名程度,即使其商标注册达到5年,权利人仍可主张抢注驰名商标为由,撤销其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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