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我们认为,要在沿海开发时期,深入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必须发挥好四方面的作用。
(一)完善机制,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一是统筹商标发展机制。建立政府主导、工商指导、协会参与、企业主体的品牌创建机制,统筹协调全县商标战略的实施。
二是完善商标培育机制。规范商标品牌的培育、储备、推荐、认定、保护及管理,形成本地知名、省内著名、全国驰名的商标品牌发展梯次结构。
三是建立政策激励机制。鼓励企业争创名牌商标。四是强化地理标志申报认定工作机制。
(二)多措并举,发挥部门牵引作用。一是工商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推进商标注册,夯实商标战略实施的基础。
二是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商标战略、商标法规以及注册使用等方面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普及。
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四是要搭建部门协作服务平台。 (三)合力共为,发挥职能制约作用。要形成政府牵头、部门协作、整体联动的区域性商标保护机制。
(四)强化引导,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强化企业商标忧患意识和自主创新意识,增强企业防御性注册商标的意识,增强企业商标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