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工商局通过商标预警系统监测发现,他人在第36类等商品或服务上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祖庙”文字商标,该商标已于2016年9月6日初步审定,并刊登于总第1518期的《商标公告》。

据悉,目前正在公示的“祖庙”商标,由福建省莆田市张某委托北京某商标代理公司在不同类别提出注册,其商品或服务类别为保险经纪,金融管理,金融评估(保险、银行、不动产),金融咨询,珠宝估价,不动产经纪,担保,信托,典当经纪,典当等。

事实上,这已不是祖庙头一次遭抢注。

祖庙是佛山城市文化的最主要名片之一,佛山人的生活更与祖庙息息相关。

祖庙一砖一瓦都极具岭南特色,被誉为“东方民间艺术之宫”。

然而,或许正因为“名气大”,“祖庙”频繁遭遇到商标抢注。

据佛山市工商局统计,早在2011年,“祖庙”就曾被一家企业注册为食品饮料品牌。

2013年,“祖庙”差点变“杯具”商标。

之后,“祖庙”更被变成“茶叶”商标,甚至差点“代言”腌腊肉、板鸭等。

2015年,“祖庙”险成龟苓膏商标。

2016年初,首饰也打上了“祖庙”的主意。

《预警通知》提醒,若相关权属主体单位在初审公告三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申请,“祖庙”典当、“祖庙”担保就被他人注册成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