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蜜雪冰城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南鹿角巷食品有限公司、郑州火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一审判决书公开。

法院认为,被告河南鹿角巷食品有限公司经授权在其产品显著位置标示了“蜜雪皇后”字样,涉案标识的整体形象和细节与原告的商标存在实质近似,容易使消费者产生混淆和误认,已构成商标性使用;被告郑州火爆公司在明知“蜜雪冰城”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情况下,仍然提供网络平台宣传销售侵权产品。

被告鹿角巷公司辩称,其产品经“蜜雪皇后”商标权人合法授权,不存在侵权行为;不知情“蜜雪皇后”商标涉嫌侵害原告的商标,不存在恶意行为。被告郑州火爆公司辩称,已对相应资质凭证进行审查,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

根据现有证据,无法证明被告郑州火爆公司构成帮助侵权。最终的判决结果为,被告鹿角巷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蜜雪冰城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3.9万余元,并驳回原告蜜雪冰城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另外,截止目前,蜜雪冰城共申请注册商标2173件,为“蜜雪”、“蜜雪冰城”、“雪王及图”等核心商标做出了全类别注册,搭建起了商标防御网。

近年来,越来越重视商标的保护。

同时,为了提高自身品牌的认知度,也有一些人将知名品牌的商标在其他类别注册。商标抢注事件频频发生,很多知名品牌选择注册“防御商标”以保护自己的商标。

所谓防御性商标注册,即注册与使用相同或相似的一系列商标。具体地说就是注册一系列文字、读音、图案相同或相似的商标,保护正在使用的商标或以后备用。防御性商标注册的另一种方法就是同一商标运用于完全不同种类的产品或不同行业,防止他人在不同产品或产业上使用该商标。

但是,防御商标注册成功后也不是就万事大吉了,要记住不能长期闲置,应该尽量巧妙应用或授权他人使用,并保留使用证据,以规避防御商标被“撤三”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