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创名商标小编来聊聊商标交易中哪些是可以作为使用证据留存起来的。大致有以下几种比较典型的证据:
1、商标转让最常见的合同、清单,如销售合同、采购合同、发货清单。
2、发票,如销售发票、印刷采购发票、广告宣传发票、产品质检发票、参展发票、其他与注册商标有关的业务发票均需保留。
3、宣传资料。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各种媒体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广告。
纸质类的宣传单、宣传手册、广告报纸,宣传海报等需保留 2-3 份,无法辨明资料时间的,在制作档案时,连同宣传发票或收据一起保存最好。
4、商品包装。商品包装盒、包装袋,印有商标的相关礼品盒等,以及委托印刷时与印刷厂签订的合同等,合同要标明商标名称。包装盒之类的可以以照片的显示留档。
5、产品质检报告。由上级质量监督部门、行业协会等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商品品质的产品检验报告。
6、商品参展资料。参加展会的名称、场内照片和相关产品照片,已经参展的协议和发票。
实际工作中,常有遇上无参展合同和发票,双方仅以电子邮件方式沟通的案列,此情况对有进出口的企业在商标维权提供证据时非常不利。
故特别注意参展合同和发票要及时签订,并以纸质文件存档。
7、产品或者商标参赛资料。有些商品本身技术含量比较高,会参加一些重要的考核比赛,这是技术型的企业会比较多见。
相关参赛的资料和得奖的资料是非常关键的商标使用证据。
同时,也能体现商标的知名度。
8、商标许可他人使用。商标所有人会将自己的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这个使用不要忘记,需要签订商标许可协议和商标许可备案。
而被许可人将您的商标在日常经营中使用的,跟上述7条中有关的资料,一样需要证据保留,这也是能作为企业商标使用的证据。
这点常常被大家所忽略,所以一定重视起来。
9、荣誉证书。一般制造型企业常常会有一些政策上的项目申请,从而会获得相关行业或政府机构评定的荣誉证书,如专利示范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
商标证据保留时,文件中的时间一定要标注清楚,维权时商标使用的时间点是非常关键的。需要拍照留档的资料,照片需清晰,同时商标在图片中也要清晰的显示出来。
否则照片中只有简单产品或者活动场景,最重要的商标没有显示出来,保留再多的证据,那也是徒劳了。
作为个体户经营者,可能相关商标资料涉及的较少,但是这并不表示,没有相关的证据做保留。
个体户经营者需要保存的资料有这些:
一、收据商标的章的加盖
二、开业时的宣传资料,或者平时优惠的宣传单的保留,都可作为有利证据,当然相关资料供应商的收据或者发票也是保留的重点之一
三、重大节日的活动照片,需谨记拍摄时突出商标的海报或者其他资料
四、商标包装盒或者包装袋,以及委托印刷公司的协议和发票的保留
五、商标许可协议和商标许可备案证明
六、任何和商标有关业务的资料都可以作为商标使用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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