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转让是指具有矿山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将其资质转让给其他企业或个人的行为。矿山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是指能够承担矿山工程施工的最高级别的资质,具有该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担任何规模和难度的矿山工程项目。矿山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转让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第一步:双方签订资质转让协议
资质转让协议是双方约定资质转让的基本条件和要求的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基本信息、资质转让的价格、付款方式、责任分担、违约处理等内容。资质转让协议应当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步:办理资质转让备案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资质转让属于资质变更的一种情形,需要向原发证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备案手续包括以下内容:
1. 提交备案申请材料
双方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2. 接受备案审核
原发证机关收到备案申请材料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主要包括:
3. 领取备案通知书
原发证机关审核通过后,应当出具《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资质变更备案通知书》,并在其网站上公示。双方应当凭备案通知书到原发证机关领取新的《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资质证书》。
第三步:办理税务、社保等相关手续
资质转让涉及到企业的产权变更,需要向税务、社保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得到妥善处理。具体手续包括以下内容:
1. 办理税务登记变更
双方应当向税务部门申报资质转让,并提交以下材料:
税务部门审核通过后,将为双方办理税务登记变更,并出具新的税务登记证。
2. 办理社保登记变更
双方应当向社保部门申报资质转让,并提交以下材料:
社保部门审核通过后,将为双方办理社保登记变更,并出具新的社保登记证。
第四步:办理工商登记变更
资质转让完成后,双方还需要向工商部门申报资质转让,并提交以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