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皮月饼是我们广为熟知的月饼的种类之一,近日却传出被一家企业注册成商标,让许多生产冰皮月饼的公司担心生产该月饼或在该月饼上注明“冰皮”月饼会造成侵权。
“冰皮”被注册成商标
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商标局2016年11月27日发布的《商标注册公告》中,“冰皮”被大班面包西饼有限公司注册为商标。
记者随后在中国企服快车上查询,发现该商标涉及的商品及服务包括月饼、糕点、蛋糕、咖啡、面条、食盐等等。
“冰皮”被注册成了商标,也引来了很多业内企业的担忧。
上海勃展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张丹告诉记者,企业的冰皮月饼包装和产品早已于一月前大规模投入量产,如果使用了“冰皮”字样构成侵权,将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
在她看来,冰皮月饼早就是国家标准中明确规定的月饼分类之一。
“按照《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国家标准及市场习惯,企业通常以国家标准的分类为依据,在产品的外包装的显著位置及产品信息中,明确注明月饼的工艺,如广式月饼、冰皮月饼、苏式月饼等等,如果‘冰皮’被注册,在产品外包装出现‘冰皮’二字等于侵犯了注册人的商标权利,就会出现国家法律法规相互冲突的情况,造成了企业无法生产、包装及宣传的尴尬局面。”
通用商品不构成侵权
有意思的是,在“冰皮”商标的注册信息中,大班面包西饼有限公司早在2007年就申请注册,最终历时长达近10年,商标才注册成功。
那么“冰皮”成为商标后,会不会让市面上的“冰皮月饼”就此难产?
冰皮月饼其实是月饼品类中的一个品种,“冰皮”商标应用于月饼品类时,并不能阻止别的企业使用这两个字。
“因为这是行业通用的名称。
如果冰皮用在了食盐上,被别人复制模仿,那才能构成商标侵权。”她告诉记者,“冰皮”目前确实已被核准注册使用在月饼上,但已有人提出无效宣告,经历了驳回复审。
“其实冰皮作为注册商标使用在月饼上,是无效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明确提到,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沪上多家超市卖场,多款冰皮月饼仍在正常销售,工作人员表示,销售情况正常,并未收到停售或下架的通知。
今年月饼市场再迎大年
一个“冰皮”商标,牵动了不少月饼生产企业紧绷的神经。
记者了解到,由于今年中秋节恰巧在国庆黄金周期间,再加上实体经济呈现复苏迹象,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今年的月饼市场又将迎来一个“大年”。
“虽然是大年,但是行业内那么多商家,不少餐企还跨界来分羹市场,怎么做出让消费者买账的产品,仍然是一个让人头疼的问题。”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