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作为企业进入市场的外在形象载体,是企业在同类商品竞争中有力的武器。商标转让是商标所有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企服快车的行为。有这样的一句话,“商标是品牌最直接的体现,品牌发展中,它是无声的推销员。”足可见商标的价值,对于企业来说,商标转让刻不容缓。那么,取暖器商标转让属于第几类?

通过名品商标查询商标分类百科可知取暖器属于以下商标类别:

第11类灯具空调类别:

1104-民用电气设备

110143:炉子(取暖器具)

1111-小型取暖器

110280:小型取暖器

注:接下来是名品的取暖器商标推荐:【领升 COLLAR PINT】

商标编号: 11-A442

所属类别: 11灯具空调

专用期限: 2018-03-14 / 2028-03-13

类似群组: 1105,1108,1110,1101,1104,1109,1106,1107,1111

注册范围: 冰箱,水暖装置用管子接头,饮水机,灯,电炊具,淋浴器,电力煮咖啡机,个人用电风扇,加热装置,电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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