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您好!关于自然人独资企业注销后的商标过户,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咨询:问题一:商标专用权人已经简易注销,办理商标过户是办理商标转让还是商标转移?问题二:商标权人为自然人独资企业,简易注销后办理商标过户需要提供什么资料?问题三:转让人的代理委托书及同意转让证明是否由商标专用权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问题四:

公司注销后,执照,公章都已经失效了,是否还需要提供?以上问题,盼望回复!

答:根据您的留言,该情况可以办理商标移转。企业属于简易注销程序的情况,办理商标移转,除公司主体简易注销证明外,应该提供的证据材料有:证明属于清算遗漏资产的证明:全体投资人证明在清算过程中没有处分过该商标权,该商标权确属清算遗漏资产,并愿意为此保证承诺承担连带责任;证明全部投资人同意该商标权转让的书面文件:

一般应提供登记机关出具的投资人名单;全部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全部投资人签字的同意转让文件。以上资料齐全,公司注销无需提供执照、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