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一个企业如果想要提高知名度是需要进行商标的认证,认证之后会对本公司的产品起到很多的效果,以下就由小编针对商标的作用进行详细的介绍,希望大家可以了解到商标的相关知识。
成都商标注册的作用:
1、通过商标注册,可以创立品牌,抢先占领市场;
2、商标注册也是一种无形资产;
3、商标可以转让、许可给他人,实现其价值;
4、使得各级管理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质量进行监管等等;
5、注册商标是取得专用权的前提,只有核准注册的商标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即注册商标所有人享有专用权,任何个人、组织、团体不得非法使用该商标;
6、注册商标是注册商标所有人的无形资产,凝聚着生产者、经营者的智慧和劳动,体现着企业的经营成果。
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和品牌战略的有效实施,商标的价值会不断提升,其增长速度可能远远超过有形资产的增长;
7、注册商标是消费者选择产品和服务的依据。
一个设计精美、独具魅力,且能够保证长期反复使用的注册商标,可以起到推销商品或服务,吸引消费者消费的广告宣传效应,会在相关生产者、经销者、消费者当中形成一种信任,代表了一种稳定可靠的质量水平,成为产品质量的象征,直接提高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和销量。
注册商标对消费者的作用商标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才能核准注册,其生产经营者也比较注意产品质量,消费者可以通过核实注册商标的相关资料来核实商标权人。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消费者购买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其权益保障性稍大。
当然识别商品质量仅仅看商标注册与否是不够的,还要了解与商品质量有关的其他因素,如制造或经营厂家的信誉、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消费者识别商标是否已注册主要是看商标旁边有无注册标记。
1、手续更简便目前加入《协定》及其《议定书》的国家已经达90多个,其中包含了除加拿大以外的所有西方工业大国。
国际商标注册申请人可直接向所属国商标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不必再委托其他国外的商标代理人或组织办理;申请人仅需用一种文字(法文,英文或者西班牙文)提交一份简单的申请书,即可同时指定一个或多个国家甚至所有这些国家,在一个或多个商品/服务类别上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方式大大方便。
在规费的支付上,申请人可以一次性以人民币向原属局的主管机关或以瑞士法郎向国际局直接支付。
而相对于以向这些国家逐一申请注册的情况,申请商标注册可以免去分别需向不同国家商标主管机关使用不同语言、提交不同规定要求的申请书、支付不同种类外币等等的繁琐程序。
因此可以说,体系的商标申请手续非常简便。
2、申请费用较低商标国际注册的费用包括三部分,一是基础注册费,二是指定国家的费用,三是本国商标主管机关的费用。
国际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在一份申请中指定一个或者多个成员国要求对其申请商标进行保护,无论指定一个成员国还是指定全部成员国,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人均只需缴纳一份基础注册费,和指定国家的费用。
因此,指定的国家越多越合算。
缴纳的申请费以瑞士法郎为货币计算统一规费,或根据议定书再缴纳单独规费,而无须逐一向每一个指定保护的国家分别交费。
商标申请人在所有成员国就一个类别申请商标注册所需的费用是逐一国家申请注册所需费用的1/12~1/11。
因此,申请商标注册,其费用明显低廉。
3、时间快捷申请人从向商标局提交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之日起,如果手续齐备并按规定缴纳费用,一般六个月左右即可取得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国际局颁发的商标国际注册证明。
其上载明商标的国际注册号和国际注册日。
不过,该国际商标注册证明只是表明国际局收到了国际注册申请,并经审查符合国际局的要求,已经或者即将把该申请提交给各指定国进行审查。
该商标能否在各指定国获准注册,还是要以各指定国的审查为准。
根据协定和议定书的规定,该商标申请自国际局登记此项国际注册之日起十二个月(协定)或十八个月(议定书)内,申请人指定保护国家的商标主管机关有权驳回这一领土延伸申请,也就是说,从国际注册日起,如果被指定国在上述的规定期限内没有向国际局发出驳回通知,该商标将在该指定国自动得到保护。
显然,申请人在十二个月或十八个月左右的时间内,就能知道自己的国际注册商标在各有关国家是否得到保护。
对于那些实际审查期限非常长的国家,此种规定大大缩短了申请人为得到该国的商标注册保护而需等待的时间。
比如意大利,如果到该国单独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正常情况下获得商标注册的时间约为3年-4年,而通过国际注册体系,从申请到取得商标国际注册证书,再到意大利按规定能够花费的审查期限,全部时间加起来最长不超过20个月,比单独申请注册的时间短很多。
4、维护管理便捷申请人提出商标国际注册申请后,便可获得国际局颁发的国际注册证,获得对应的国际注册号。
通过该国际注册号,即可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网站上对自己所申请注册的商标指定各个缔约方的审查情况进行查询。
申请人也可通过该国际注册号直接向国际局办理商标的后续事宜,比如变更、转让、续展、注销等。
因此,通过体系申请商标国际注册使得申请人对自身的商标维护管理更为便捷。
近年来,出现了许多恶意行为,如违反诚信原则、恶意固守他人商标声誉、抢注知名商标、侵犯他人优先权、占用公共资源、屡次抢注商标等。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对主观恶意明显的商标申请,应当严格审查和驳回。
有四种主要情况尚未解决:
(一)一是驳回恶意附着他人商誉、抢先注册知名商标的申请。
如威海德素贸易有限公司申请注册商标300余件,均为他人注册过的知名度较高的商标;自然人林某申请注册商标200余件,与华为、微信的商标高度相似,涵盖了相同和相似的内容商品和服务。
再比如,亚瑟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已经申请了400多个商标,这些商标基本上完全照搬了其他品牌,具有很强的创意,在非同类商品和服务中具有很高的知名度。
以上案件均存在附加他人善意的不当故意,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有可能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商标局依法予以驳回。
(二)二是驳回大量以侵占公共资源为目的,急于注册通用名称、商业条款等的商标申请。
例如,上海君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相关利益团体申请了近5000个县级以下行政区划的名称和成都商标注册。
上述申请具有挪用公共资源、扰乱正常商标注册秩序、容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故意。
商标局依法予以驳回。
(三)三是对注册名人姓名、商标等他人在先权利的恶意商标申请,要严格审查,主动予以驳回。
如果靖江麦迪鞋服贸易有限公司未经本人许可或授权,将篮球明星的名字音译为商标注册使用,公众很容易误解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商标局会严格审查并积极予以拒绝。
(四)四是对同一企业恶意重复、连续抢注的商标申请,参照以前的异议、无效案件,严格审查、驳回。
例如,自然人王某在多类商品中申请注册了“美丽公主”、“荣盛世家宝”等多个与相似的商标,明显有抄袭、仿制其他知名商标的意图,属于大量商标注册行为而囤积居奇带有主观恶意,不具备注册商标应有的合法性,违反了社会治安和良好习惯的原则。
法官依法宣告该商标无效。
此后,申请人再次申请相同商标的注册。
商标局在审查中认定,这是对同一企业重复实施的恶意商标抢先行为。
参照早先的无效理由,认为该申请扰乱了商标注册秩序,违反了社会秩序和良好习惯,予以驳回。
此外,商标局还集中查处了多起恶意囤积、恶意附着他人商誉的商标案件,遏制了违反诚信原则进行恶意注册的行为。
例如,广州天企服快车皮革有限公司申请注册了大量与时尚界知名企业文字或图形相同的商标,涉及多类商品。
又如广州4399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申请商标9000余件,其中210件被不同权利人异议,商标局共处理39件。
上述公司的申请行为违反了诚信原则,扰乱了商标注册管理的正常秩序。
商标局作为被异议人处理上述公司的商标异议案件,依照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作出被异议人的多个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
商标这般甚好,它的注册就有如下几点原则,让小编为你们介绍:
1、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的原则。
在我国绝大多数的商标都是自愿的。
但也不是所有的行业都是自愿注册的。
例如,香烟,卷烟和带有包装的烟丝,是必须需要注册商标的。
其他的商品与服务是自愿注册商标的。
2、显著性原则,你注册的产品或者服务商标,应该具有显著性的,更是要便于大家去识别的,并且重要的是不能与之前的商标冲突的。
3、商标合法性的原则,大家设计,注册商标图样应该是合法的,如果你所注册的商标是有误导公众的,那么,这类商标是不予以注册的,禁止使用。
4、禁止抢注商标的原则。
在申请各类商标的时候,不得已以不正常的手段抢注他人的商标进行使用的。
商标这般甚好,总而言之言而总之,注册商标确实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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